小村姑医术超绝救残王,凌王宠妻无度江山稳

哇塞,这古言简直绝了!一翻开就仿佛穿越千年,与古人同悲共喜。剧情跌宕起伏,文笔细腻如丝,每个角色都鲜活得像是从纸上走下来。我熬夜追更,根本停不下来,看完后还意犹未尽,满脑子都是那些缠绵悱恻的情节。真心推荐,不看真的会后悔,错过就是损失一个亿的情感盛宴!

《福运医妃旺夫命,王爷越宠江山越稳》作者:叶秀双林

第1章穿成天煞命的小村姑

“冬素醒醒。

别再做傻事,听哥说。

别怪娘,她也是没办法,才要把你嫁给李大傻子。

是那冯生文太不是东西!

看咱爹摔断了腿,他就来退亲,还把你的名声弄坏。

你放心,现在咱不缺救命钱。哥绝不会让你嫁给傻子!

这里是十两银子,你拿回家赶紧给爹请大夫,爹的腿再耽误下去就保不住了。

银子千万别被咱奶和二叔一家发现,咱爷不在家,他们明偷暗抢,什么事都干的出来。

这两身白棉里衣,给爹穿……”

沈冬素只觉全身湿冷,冷风直往毛孔里钻,后脑勺阵阵刺痛,耳边嗡嗡地响,眼皮似有千斤重。

怎么回事?试验室爆炸的后遗症?

做为全球排得上号的顶尖名医,她刚带队完成一项大试验,结果发生意外试验室爆炸……

沈冬素正勉强回忆着爆炸的事,既然没死,那就得赶紧将数据抢救出来。

就在这时,片段似的陌生记忆,涌入她的脑海。

大夏国,宜州,沈家村,十五岁的小村姑,原主跟她同生在腊月,且因此取了相同的名字,沈冬素。

父亲因服徭役摔断腿昏迷,一家人被后奶和二叔联手赶到牛棚。

原主定亲多年的未婚夫,才中童生的冯文生找上门。

不光要退亲,还大肆宣扬,他找天德寺高僧批的命,原主天煞,克父克夫,谁娶谁倒霉。

一时四邻八乡的人,见了原主都如避蛇蝎。

因为沈父急需十两银子救命,原主娘蒋氏一时走途无路,要把原主十两银子卖给镇上有名的李大傻子为妻。

就在原主单独跑去找冯文生问清楚的时候,却发现他正搂着二叔家的堂姐,沈冬月卿卿我我。

两人有说有笑,等着看原主嫁给李大傻子,长房一家倒大霉,两人再风风光光地成亲。

性格本就软弱无主见的原主,在这一系列打击之下,只觉生不如死,想不开投了湖。

幸好兄长沈林钟及时发现,将其救起。

他却不知,这救起的沈冬素,已经换了个灵魂。

他那软弱可怜的妹妹,已魂归九泉,这具身体被她这个异世之人占据。

就在沈林钟急切地,对沈冬素交待着话语之时,不远处传来一阵急燥的催促声:

“小沈,好了没有?快些启程,王爷还等着呢。”

沈林钟用乞求地语气回头道:

“刘管家再给我一点时间,我妹妹还迷糊着,我再叮嘱她两句。”

这时沈冬素终于睁开了眼睛,入目是少年焦急的脸,少年年不过十七、八,宽额浓眉,面容硬朗,满眼关切。

似是原主的精神影响,沈冬素很自然地唤了出来:

“哥。”

沈林钟眼中闪过欣喜:“你终于清醒了!哥的话记清了吗?

银子,悄悄给娘,千万别被人瞧见!

是那姓冯的不知好歹,等爹好了,再给你许一门好亲,千万别再做傻事了!

哥离家后,家里就靠你帮衬着娘了。”说着说着,他眼眶都红了起来。

沈冬素瞬间融合了原主的记忆,也很快理清眼前的局势,握着那用两件白棉里衣包起来的银子,疑惑地问:

“哥从哪里借来的银子?”

原主娘可是带着原主借遍了所有亲戚,镇上有钱的舅舅直接不开门,蒋氏和原主跪下磕头被舅母拿扫帚赶打。

直说沈父没救了,借银子也是打水漂。

三个同样穷苦的姨母,借出全部家当,也没凑到二两银子。

奶奶朱氏这边的亲戚更不用说,本就是后奶,视原配所生的长子为眼中钉。

不光不给一文医药费,还说晦气,趁沈爷爷出远门,将一家五口赶到破旧的牛棚。

沈林钟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凑到十两银子,沈冬素岂能不疑?

这时那远处的刘管家高声答道:

“你哥把自己卖喽!

你这小娘子醒了就赶紧拿着银子回家,再耽误下去,你哥就得挨板子。”

沈冬素本就因落水而苍白的脸,瞬间变得更是白如雪,大大的杏眼中,痛苦和悔恨不加掩饰:

“哥,这是真的吗?”

沈林钟同样痛苦,他们这种老老实实本本分分的农藉子,是宁死不卖身为奴的!

但凡为了奴,那三代都是奴藉,整个家族都会被人戳脊梁骨,几代人都抬不起头来。

再者,为奴就是把命给了主家,主家一顿板子打死,到了阴曹地府都没地方申冤。

更何况他还是家中长子,于父母来说,卖身为奴,不亚于天塌。

可他没办法啊!

父亲命悬一线,小弟仲阳才十岁,母亲体弱,妹妹被退了亲心灰意冷,眼看就要被卖给傻子。

二叔一家就等着父亲一死,好霸占他们的田地。

他空有一身蛮力,可在家里最需要钱的时候,却拿不出一两银子来。

若非刚巧遇到凌府的车驾路过,他跑去跪求自卖自身,还成功卖了十两银子。

他都打算拿把刀子去行抢了!

此时看着妹妹那满是悔恨的眼眸,他知道妹妹是在后悔,自己应该嫁给李大傻子的。

忙道:“冬素你别乱想,只要哥还有一口气在,就不会让你跳进火坑!

你放心,我的主子是凌府大公子,他不买死契奴隶,哥卖的是十年活契。

卖身钱十两,以后每月还有一两月钱,哥就在前面庄子的凌府别院当差。

休沐走路就能回家,这是打着灯笼也找不到的好差事!

你别吓着娘,就跟她说,我去凌府打短工。”

他边说边手忙脚乱地,给冻的发抖的沈冬素披上一件新里衣。

自己则抱着两套小厮外服,站起来一步三回头地往刘管家那里去:

“快回家!记住哥的话啊!”

沈林钟跑下河边大堤时,沈冬素才反应过来,这两件新里衣是他的工服。

若不是凌府小厮服不能给旁人穿,怕是沈林钟都要将那两身小厮服也留下。

不知是原主的性格影响,还是融合了记忆感同深受,前世为孤儿的沈冬素,第一次深刻感受到来自家人的爱。

想到沈林钟此去吉凶未定,她抱起衣裳和银子,跑着冲下河堤。

可堤下官道上的场面,却让她那声‘哥哥’没喊出来。

第2章父残娘厌家徒四壁

官道上足有千人,数百名骑着骏马身着铠甲的武士,手握腰刀立于两则。

又有数百名身着小厮服的男子,毕恭毕敬地排成两队,其中最后面一个就是沈林钟,他正慌乱地套着衣裳。

九月萧条的秋风中,队伍整齐有序,不像是普通世家子弟出行的队伍,到像是有着肃杀之气的将士出征。

被他们簇拥着的,是一辆两匹白马拉着的马车。

那马车奢华精致,本是紧闭的窗户,就在沈冬素出现的瞬间,窗帘拉开。

一个身形单薄的青年男子出现在窗前,他有一张极为俊朗的面孔,只是太过削瘦,肌肤呈病态的苍白,因而显得阴柔。

让人记忆犹深的还不是他的脸,而是他的眼睛。

狭长的凤眸,眼角微微上扬,下眼敛带着病态的微红。

明明是个削瘦的病公子,那双眼眸却有着战神睥睨天下之姿。

眼神在那双剑峰似的长眉下,越发显得冷冽幽深,如同深山中的湖泊,天然地冷漠无情。

只一眼,就让人心生幽寒。

那男子看了沈冬素一眼,少女一身粗衣湿透,紧紧贴着玲珑有致的身体。

萧瑟的秋风中,如一只受惊的小鹿一般。

脸色苍白,迷离着一双杏眸,小心翼翼地站在那里,动也不敢动。

吓到她了吗?

男子一言不发,只轻叩窗沿,旁边的刘管家立即高声道:

“启程!”

队伍缓缓前行,很快转过江湾,朝下村而去。

沈冬素不论身心都还呈半迷糊状态,什么也做不了,只能眼睁睁看着兄长远去。

待她彻底理清原主所有的记忆,立即将那十两银子收入怀中,朝家的方向赶。

沈父还等着救命银子呢!

她头依旧刺痛,身体同样重的像灌了铅,手脚像是卧床许久的病人,第一次复健一样,不听使唤。

下了河堤,只余羊肠小道不说,还坑坑洼洼的,道路两旁皆是苍耳和荆棘,不时刺到衣裳扎到手背。

须得专心看路才能安全,眼不斜视地盯着脚下的路,脑中却快速思索着眼前的局势。

首先能肯定的是,自己穿越了,还是穿越到陌生朝代,成为一个命运多舛的农家女。

沈冬素到没想过摆脱原主这麻烦的身份,凭借前世的医术自立门户。

先别说一个孤身少女,能不能在这个陌生的王朝生存下去。单赁她占了原主的身体,就不该如此一走了之,无情无义。

再者,沈家别的人不提,沈林钟不光救了她的命,还自卖自身替她筹谋,兄妹情之深,令人动容。

就凭这两个恩情,她也要替原主好好活下去。

不知为何,就在她下定决心以原主的身份活下去之时,一直以来后脑勺的刺痛,和全身的湿重突然消失了,只余后肩还在酸痛。

整个人都轻松了不少,她不禁打了个寒颤,难道原主的灵魂还未离去?

连穿越这种事都有可能,这世上还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空旷的四野冷风萧萧,傍晚的天空乌云密布,她对着身后吹来的阴阴冷风道:

“你放心,你的家人,以后就是我的家人!我会替你尽孝。”

这下连冷风似乎都小了些,沈冬素心中一叹,看来原主虽然一时糊涂跳江,但对家人的眷恋并未减去分毫。

若沈冬素一家还住在老宅,她得穿过半个村子才能回去。

这一身湿透,兄长又不见了,怕是没一会整个村子的风言风语都出来了。

现在一家人住在村尾牛棚,她沿路未碰到一个人,便到了家门前。

说是家,其实就是两间破旧弃用的牛棚,草顶黄泥墙,木门摇摇欲坠,窗户拿竹篾临时糊的。

屋后就是牛屎坑,阵阵草臭味传来。

小的那间屋子飘出炊烟,一个半大少年跑出来抱柴,一看到沈冬素,便欢喜地丢了柴大喊:

“姐!

娘,阿姐回来了!”

蒋氏忙从屋里出来,她年轻时长的很美,十里八村有名的俏姑娘。

嫁到沈家二十年,因生活的磨搓,让她变得脸色腊黄。

那双跟原主一样的杏眼,因近来流了太多泪,而变得红肿。

看到原主的那一瞬间,她面露喜色,似是提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但下一刻,她就变得面带怒意,恨恨地道:“你天煞的名声还想嫁给谁?

李三家富,还能救你爹,你有什么不乐意?难道你还想嫁冯文生不成?”

沈冬素没她在门口多说,直接拉她和沈仲阳进屋,关上破旧的房门,在昏迷的沈父床前。

她拿出十两银子,且将沈林钟的交待细细说完。

蒋氏捂着嘴呜呜地哭了起来,拿着银子,仿佛拿着长子的命一般,看沈冬素的眼神多了几分怨恨。

“打短工?

打十年短工也挣不到十两银子啊!

你哥定是,把自己给卖了!

我可怜的儿啊!呜呜……”

沈仲阳见母亲轻重不分,忙说:

“娘,不管哥哥是打短工还是卖身为奴,那凌家咱们也去不了,暂时也赎不回大哥。

先救爹要紧啊!

我这就去请李大夫,你快烧热水准备着。”说完就冲了出去。

蒋氏素来如此,轻重不分,没主见,耳根子软,遇事先哭,原主的性格跟蒋氏还挺像。

反到是十岁的沈仲阳,遇事比蒋氏还要镇定。

她把那新里衣给沈冬素:“给你爹换上。”自己则去烧热水。

沈冬素长长地松了口气,她实在不想在蒋氏跟前,因为担心会被察觉,这具身体已经换了个灵魂。

这个时代的人特别地信玄学,但凡家里人有点不对劲,立即就会去找僧人、道士、神婆驱邪。

又极信格命之说,这也是为什么冯文生一句‘高僧批的天煞命’,乡邻都坚信不疑的原因。

沈冬素觉得自己的灵魂,跟这具身体还没完全契合,真被拉去驱邪,还不知道会是什么下场。

原主记忆里,就有一个突然性情大变,家人怀疑其被狐狸精附身,最后被神婆拉去关进山洞,硬生生关成了疯子。

在没有自保能力之前,还是小心谨慎些好。

第3章野蛮的治疗方法

沈父躺在稻草铺成的床上,盖着露棉絮的旧被子。

原主的记忆里,蒋氏向沈奶奶讨要一张床给病人睡。

沈奶奶恶狠狠地诅咒道:“还病人!死人还差不多!

就睡地上,省得死了还要挪床,脏了我的床!”

这会看着沈父青白憔悴的脸,掀开带血迹的棉被,只一眼,凭沈冬素的医术能肯定,沈父的右腿保不住了。

膝盖粉碎,整个小腿黑紫坏死,已经感染,再晚点截肢,命都保不住。

她心中一叹,沈林钟还以为父亲的腿能保住,为筹救父的银子,才自卖自身。

却不知,沈父的腿早在被砸的那一刻起,就注定保不住了。

思及此不禁想到那李大夫,他到底是怎么跟沈母说的?十两银子能保住腿?

骗人的庸医?还是他会做截肢手术?

自己到是能给沈父做手术,只是没有工具,连一把手术刀也没有。

小心翼翼地给沈父换了衣裳,就听沈仲阳的声音在屋外响起:

“娘,李大夫来了!”

“银子真凑齐了?”一个语气高傲的老者道。

蒋氏忙跑去迎接,讨好地道:“您放心,十两银子,一文不差。

只要您救活我当家的,立即奉上。”

说话间三人进屋,蒋氏瞪向沈冬素:“端热水来。”

那李大夫三角眼,山羊胡,佝偻着腰,面露嫌弃地看一眼这个临时的家。

趾高气昂地对沈冬素道:“再烧一盆炭火来。”

天气才入秋,就是入夜也用不着烧炭,沈冬素还想问原因,就听蒋氏道:

“听大夫的,快些。”

她扭身出门的时候,发现沈仲阳背着医箱,手里拿着一个沾有血迹的锯子。

灵光一现,她不敢置信地问:“李大夫,难道你要拿这锯子锯掉病人的腿?”

此言一出,蒋氏的脸色变得雪白,颤抖着唇道:“李大夫,您说过的,我当家的腿能保住!”

那李大夫冷哼一声:“当天若有十两银子,老夫还能保住他的腿。

这都三天了,大罗神仙也保不住他的腿,不锯掉,连命都没了!”

蒋氏差点昏倒,沈仲阳眼疾手快地扶住她,乞求地说:

“大夫,求您想想办法,保住我爹的腿!”

李大夫转身要走:“那你们去找神仙吧!”

蒋氏软软跪下拉住他的衣摆,求道:“好,我们不保腿,求您救我当家的命!”

李大夫冷笑一声:“早这样老夫都锯完了。”

说完粗鲁地掀开被子,嫌弃地对蒋氏道:“脱了他的裤子。”

吩咐沈仲阳:“拿我医箱的烈酒,擦干净锯子。”

又对站在门边的沈冬素道:

“快去烧炭盆。腿锯了得立即烙肉封血,慢点你老子就活不成了。”

蒋氏恨恨地骂她:“你傻吧了?快去啊!”

沈冬素只觉眼前的一切,不像发生在人世间,而是在野蛮、残酷的屠宰场。

一个大夫三言两语就决定了拿锯子来给病人截肢,而病人家属竟然就这么同意了!

锯子锯掉腿,再拿烈火烙肉。

尔后,听天由命。

活下来是大夫的功劳,活不下来是病人命该绝!

完全地视人命如草芥!

并且,就这两个动作,还收十两银子。

一个少年陷入绝望,自卖自身换来的十两银子!

这个时代的大夫,治疗手段都这么原始、粗犷、野蛮吗?

她无视蒋氏,杏眼微眯,眼神瞬间变得凌厉,直视李大夫:

“你用这个方法,医好了多少人?”

李大夫自进了沈家门,第一次眼神出现躲闪,但很快他就想到自己的身份。

病患在他手里就是泥,他想怎么捏就怎么捏。蒋氏都意见,伦到她这个天煞命的小丫头质疑?

逐高声道:“老夫这法子是跟军医学的,军中都用这法子治将士!

你们到底治不治?不治老夫走人,你们找大罗神仙去!”

蒋氏一脸恨不得冲过来掐死她表情,沈冬素依旧视而不见,赶在她骂人前道:

“真的吗?正巧了,我长兄进了凌府当差,那凌府刚好有军医,明个我请来问问。

对了,李大夫确定锯腿能救我父亲的命?

父亲素来怜爱我,万一他有个三长两短,我就一头撞死在你的医馆里,随他去了。

反正我是天煞命,活着也没什么意思。”

李大夫彻底变了脸色,忙问蒋氏:“沈林钟真去了凌府当差?”

蒋氏不知该先骂沈冬素,还是先回答李大夫,又可怜床上的丈夫,正泪眼汪汪,一时没有回答。

到是仲阳反应快,忙说:“是的,我哥进凌府打短工。说明天求管事派个大夫来看看我爹。”

沈冬素赞许地看向沈仲阳,这个便宜弟弟,很有脑子呢!

那李大夫闻言,一甩袖子,拿起锯转头就走:

“那你们等凌府名医吧!老夫不治了!”

蒋氏急的拉他衣摆:“不要走啊李大夫,我当家的进的气多,出的气少,不能再耽误了!”

她不知儿子为何帮女儿圆谎?眼下不是追问的时候,什么凌府名医是没影的事,李大夫却在跟前。

这回李大夫死活不听蒋氏苦留,不管是那所谓的凌府名医,还是这个天煞女会撞死在他家门前。

都让他下定决心,十两银子烫手,不挣了!

他在看到沈父的情况之时,就知道,九成九活不了了。

用力扎脱蒋氏的手,他头也不回地离开沈家。走到门口里,还狠狠瞪了沈冬素一眼。

“庸医!”

“天煞女!”

两人都用只有对方能听到的声音骂了一声,蒋氏还没从地上爬起来,李大夫已经跑远了。

待蒋氏一爬起来,先是大哭,然后抬手就要打沈冬素,大骂道:

“天煞命!真是天煞命!你爹要被你害死了!”

她竟然到现在都没看出来,那李大夫就是个骗钱的庸医。

沈仲阳挡在中间,苦劝母亲:“娘,不关姐姐的事啊!那李大夫治不好父亲的。

我明天就去凌府求个好医师来。

爹今天真让他拿锯子锯了腿,再拿火烙伤口,那才是回天乏术啊!”

蒋氏闻言又跪到沈父床前哭了起来,她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当家做主的公爹不在家,主心骨长子离家为奴,女儿处处跟她做对,小儿子还没长大,丈夫命悬一线。

她唯一的救星李大夫也被气走了,这是天要绝沈家啊!

第4章首次施展医术救父

沈冬素悄悄朝小弟使了个眼色,两人来到厨房,沈仲阳没了在蒋氏面前的强势。

瞬间变成一个可怜茫然的孩子,声音颤抖地问:

“姐,真能请来凌府名医吗?

咱爹,还有救吗?”

说话间,眼眶就红了。

本来沈冬素是想瞒着蒋氏和仲阳,晚上悄悄给沈父做手术的,但思来想去,她需要一个帮手。

这个家里能帮她的,只有仲阳。

故而她拍着仲阳瘦弱的肩膀道:“你也看出来了,那李大夫就是个骗钱的庸医。

姐姐有办法救爹,但需要你帮忙。

只要你愿意帮姐,爹一定能活下来!”

沈仲阳眼睛一亮,不知为何,他丝毫不怀疑沈冬素的话。

就是大姐质问李大夫那一刻,他突然觉得,大姐比母亲更靠谱。

“我帮,姐你让我做什么?”

“首先,一定要瞒着娘!

然后,我需要一把刀,锋利的小刀。再有就是一些药材,我说你记……”

沈仲阳念过一年私塾,识得一些字,记忆力极好,很快就将那十几味消炎止血的中药记清。

“药我去李大夫家买,刀我就有一把,咱爷给的。”

很快他取来那把当宝贝一样的小匕首,磨的极为锋利。

“我之前拿它杀过一只野兔。能用吗姐?”

沈冬素试了试,当然不能跟手术刀比,但在这个拿锯子锯人腿的时代,这比锯子强多了。

“能用!爹的腿不能耽误,今晚就行动,你先去买药,多买一味安神药,给娘喝。”

家里除了那十两纹银,还有二两碎银加几十文铜钱,蒋氏放钱的地方沈仲阳知晓,悄悄摸了一把钱,再次往李大夫家赶去。

沈冬素则准备着晚上的手术,热水要多备些,还有就是,她要有充足的体力。

这么一想,肚子就咕噜咕噜叫了起来,原主从早起到现在,还水米没打牙。

她在厨房翻找一通,只找到一碗扎嗓子的豆菽糙米粥,和一盆米汤水。

她不加思索地端起粥吃了起来,才吃几口,蒋氏进来,气的大骂:

“你还敢偷吃!那是给你哥留的!

我怎么生了你这么一个女儿啊!又懒又馋,真是天煞命!”

沈冬素深吸一口气,二话不说放下粥碗,改喝米汤水。

蒋氏还在那里责骂,到底没动手打她。否则,沈冬素肯定会忍不住。

沈仲阳回来的时候,天色已黑透。

蒋氏将那碗粥给了沈仲阳一半,一半拿去喂沈父,自己喝了一碗米汤水,又去守着沈父。

她一走,沈仲阳就将粥加点米汤,倒给沈冬素一半:“姐,咱们一起吃。”

沈冬素再一次觉得,若非有沈林钟那个兄长,和仲阳这个弟弟,单看蒋氏,她真的离这一家人远远的。

姐弟两在厨房大口喝完粥,接着小声商量晚上的计划。

安神药很好煎,蒋氏闻到味道来问的时候,沈仲阳只说是找到之前藏的草药茶,特地煮来给娘败败虚火。

蒋氏近来长了满嘴燎泡,也不多问,连喝了两碗。

然后不到半个时辰,蒋氏就在铺了草的席子上沉沉睡去。

那是沈冬素和她的‘床’,沈仲阳的床更离谱,就睡在厨房的灶炉前。

“我说什么你做什么,别多问,别害怕,你若吓的逃走了,姐一个人没法救爹。”

沈仲阳头一次这么被人信任,跟所有孩子一样,被大人郑重叮嘱的事,会当成天大的事一样对待。

当即拍着干瘦的胸膛道:“姐你放心!我听你的话,也绝不会吓跑。”

然后在橘黄的烛光下,看清沈父腿的时候,他小脸雪白,而沈冬素给他的任务还是,按紧那条腿。

虽然沈父昏迷不醒,万一手术中途痛醒了乱动怎么办?

沈仲阳眼睛挪都没地方挪,眼睁睁看着平时连只鸡都不敢杀的大姐,跟哭包一样的大姐,拿着那把小匕首。

割开了父亲膝盖上的皮肉,清理黑色的瘀血,将碎骨和烂肉一点点挑干净。

若不是全部砸碎了,凭这把小刀,根本无法分离大骨头。

也幸好没有砸到大腿,否则她也不可能动静这么小地截肢。

待那只紫黑坏死的小腿,被她面无表情地分离,沈仲阳再也忍不住,‘哇’的一声冲到屋外吐了起来。

此刻也用不着他了,拿开水烫过的棉线,将血管扎紧,再将伤口处清洗干净,涂上提前准备的药泥。

没有金疮药,没有抗生素,甚至连消毒水都没有。

沈冬素只能尽最大的努力,用原始的方法医治。

吐完之后的仲阳端来熬好的消炎药,喂沈父的时候发现,他还能自主吞咽,甚至眼珠子还在眼皮下面动了动。

这一点发现让两姐弟大喜过望,特别是沈冬素,只要熬过今晚,沈父的命就算保住了。

她将那断腿和碎肉收集起来拿布包好,这个时代的人特别讲究身体完整,如果死时身体不完整,下辈子投胎也会变成残疾人。

连太监都会保留命根子,下葬的时候一起入棺。

沈父这半条断腿,沈母肯定会视若珍宝地收好,想法子放置,她可不敢乱仍乱焚了。

看向满眼似有千万个问题的沈仲阳,沈冬素轻笑道:“今晚辛苦小弟了,想问什么明天再问。

现在你先去睡觉,我来照顾父亲,明天你得替姐多干些家务活。”

仲阳将满腹疑虑咽下,看了一眼熟睡的母亲,小声问:“可是明天咱怎么跟娘说?”

沈冬素想了想道:“就说大哥担忧父亲,连夜请凌府名医上门,娘睡熟了,咱俩接待的名医。”

“那得跟大哥串好。”

沈冬素点头道:“过几日父亲状态稳定,我去见大哥一面。”

当夜,沈冬素片刻不离地守着沈父,担心他会发烧,在没有抗生素的时代,这样的大手术,身体质素不高真的很难挺过去。

幸运的是,沈父的状态很好,天快亮时她又喂了一次药,实在累得撑不住,趴在床边小睡一会。

自然是睡不沉的,四面漏风的墙,随时会被风掀翻的屋顶,重伤的父亲,以及现身份这多舛的命运。

猛地她觉得双肩极重,酸涩的抬都抬不起来。

半睡半醒间,连呼吸都变得困难,空气跟水一样黏。

而她的右肩,一阵冰刺的痛,一阵灼烧的热。

突然,一股冰冰凉凉的湿意爬上她的肩膀,仿佛一只无形的手,使劲按着肩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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