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70年以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重视和领导下,广西认真落实《母婴保健法》,把广西妇幼健康事业摆在卫生健康优先发展领域,不断加大妇幼健康服务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使广西妇女儿童实实在在享受到了“17免4补”妇幼健康惠民政策。至年,全区共有妇幼保健院家、医院家、助产机构家、妇幼健康服务专业技术人员1.6万人、村医和村级保健员2.6万人,自治区、市、县、乡四级妇幼保健网络基本健全。据统计,广西住院分娩率从年49%提高至年99.99%,婚检率提高到98.97%,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从年18.88/10万、7.65‰、10.88‰下降到年10.49/10万、3.58‰、5.18‰,出生缺陷发生率下降到.3/万,广西主要妇幼指标跨入全国先进行列,位居西部省区前列。年广西代表中国西部地区接受检查的“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目标,通过世界卫生组织现场验收。广西地中海贫血和出生缺陷防治成效显著,年获得原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签批表扬,年1月、年5月、年7月连续三年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竺签批表扬。归纳起来,经过以下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