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伤风的病情严重程度分为四级。
I级/轻度:轻.中度牙关紧闭,一般痉挛状态,无呼吸困难,无抽搐,无或轻微吞咽困难;
II级/中度:中度牙关紧闭,明显痉挛,轻.中度但短暂的抽搐,中度呼吸困难并呼吸频率30次/分,轻度吞咽困难;
III级/严重:严重牙关紧闭,全身性痉挛状态,反射性持续抽搐,呼吸频率40次/分,严重呼吸困难,严重吞咽困难,心动过速次/分;
IV级/非常严重:III级并有强烈的自律性不稳定包括心血管系统,严重的高血压和心动过速与低血压和心动过缓交替,任何一种形式持续存在。
破伤风预防措施目前对破伤风的认识是防重于治。
预防措施主要有:
1.主动免疫
主动免疫是指疫苗或类毒素通过刺激受种者产生免疫应答,诱导B细胞增殖、T细胞致敏和抗体应答实现初次反应;当受种者以后暴露于所接种疫苗针对的病原体时,则机体会发生二次应答反应,包括B细胞增殖增加和抗体形成增加,对疾病的发生起到防护作用。主动免疫的最佳状态为终身保护,但部分疫苗需通过加强免疫以维持保护作用。
疫苗来源于灭活细菌、减毒活细菌或病毒、微生物的抗原性亚单位。如肺炎球菌疫苗、流感疫苗、乙型肝炎疫苗等。
类毒素是处理后失去毒性的细菌毒素。如破伤风类毒素、白喉类毒素等。
注射破伤风类毒素作为抗原,使人体产生抗体以达到免疫目的。主动免疫分为类毒素基础注射和强化注射两部分。
类毒素基础注射:通常需注射三次。首次在皮下注射0.5ml,间隔4~6周再注射0.5ml,第2针后6~12个月再注射0.5ml,此三次注射称为基础注射。免疫力在首次注射后10日内产生,30日后能达到有效保护的抗体浓度。
类毒素强化注射:以后每隔5~7年皮下注射类毒素0.5ml,作为强化注射。
二、被动免疫
被动免疫是为已经暴露或即将暴露于某些特定病原体场景时的健康人群提供的短期免疫保护措施。涉及到免疫球蛋白的使用。不常规推荐用于健康人群。通常用于主动免疫无法产生有效免疫应答的免疫功能受损者和时间紧迫而不能等待主动免疫的紧急暴露状态,偶尔用于妊娠妇女和国际旅行。
注射破伤风抗毒素(TAT)或破伤风免疫球蛋白(TTG)作为抗体,预防和治疗破伤风。适用于未接受或未完成全程主动免疫注射,而伤口污染、清创不当以及严重的开放性损伤病人。
破伤风抗毒素(TAT):是最常用的被动免疫制剂。儿童与成人用量相同,常用剂量是IU肌注,伤口污染重或受伤超过12小时者,剂量加倍。经5~6日,如破伤风感染危险未消除,应重复注射。注射前应作过敏试验。
破伤风免疫球蛋白(TTG):适用于对破伤风抗毒素(TAT)有过敏反应的患者。TAT来源于动物血浆,TTG来源于健康人血浆,TTG在疗效和安全性方面明显优于TAT。儿童与成人用量相同,预防剂量IU肌注。创面严重或创面污染严重者可加倍;治疗剂量:~IU,尽快用完,可多点注射。
特别提示:TAT注射前必须作过敏试验;时间超过1周者,如再继续使用,还须重做皮试。门诊病人注射抗毒素后,至少需观察30分钟,无异常反应方可离开。
附表:破伤风抗毒素说明书(兰州生物制药)
用于预防和治疗破伤风。
每支(瓶)0.75ml,含破伤风抗毒素1U(预防用)。
1.过敏休克:可在注射中或注射后数分钟至数十分钟内突然发生。患者突然表现沉郁或烦躁、脸色苍白或潮红、胸闷或气喘、出冷汗、恶心或腹痛、脉搏细速、血压下降、重者神志昏迷或虚脱,如不及时抢救可以迅速死亡.轻者注射肾上腺素后即可缓解;重者需输液输氧,使用升压药物维持血压,并使用抗过敏药物及肾上腺皮质激素等进行抢救。
2.血清病:主要症状为荨麻疹、发热、淋巴结肿大、局部浮肿,偶有蛋白尿、呕吐、关节痛,注射部位可出现红斑、瘙痒及水肿。一般系在注射后7~14天发病,称为延缓型。亦有在注射后2~4天发病、称为加速型。对血清病应进行对症疗法,可使用钙剂或抗组织胺药物,一般数日至十数日即可痊愈。
3.使用抗毒素须特别注意防止过敏反应。注射前必须先做过敏试验并详细询问既往过敏史。凡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曾有支气管哮喘、枯草热、湿疹或血管神经性水肿等病更.或对某种物质过敏,或本人过去曾注射马血清制剂者,均须特别提防过敏反应的发生。(1)过敏试验:用氯化钠注射液将抗毒素稀释10倍(0.1ml抗毒素加0.9ml氯化钠注射液),在前臂掌侧皮内注射0.05ml,观察30分钟。注射部位无明显反应者.即为阴性,可在严密观察下直接注射抗毒素。如注射部位出现皮丘增大、红肿、浸润,特别是形似伪足或有痒感者,为阳性反应,必须用脱敏法进行注射。如注射局部反应特别严重或伴有全身症状,如荨麻疹、鼻咽刺痒、喷嚏等,则为强阳性反应,应避免使用抗毒紊。如必须使用时,则应采用脱敏注射,并做好抢救准备,一旦发生过敏休克,立即抢救。无过敏史者或过敏反应阴性者,也并非没有发生过敏休克的可能。为慎重起见,可先注射少量于皮下进行试验,观察30分钟,无异常反应,再将全量注射于皮下或肌内。
(2)脱敏注射法:在一般情况下,可用氯化钠注射液将抗毒紊稀释10倍,分小量数次作皮下注射,每次注射后观察30分钟。
第1次可注射10倍稀释的抗毒素0.2ml,观察无紫绀、气喘或显著呼吸短促、脉搏加速时,即可注射第2次0.4ml,如仍无反应则可注射第3次0.8ml,如仍无反应即可将安瓿中未稀释的抗毒素全量作皮下或肌内注射。有过敏史或过敏试验强阳性者,应将第1次注射量和以后的递增量适当减少,分多次注射,以免发生剧烈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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